深度解析韓非之死與李斯的千年之冤!

人生於世,固有一死,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所有人的死亡沒有差別。事實上,絕大多數人的死亡都是平淡無奇的,對他人、對社會影響甚微,但是有些人的死亡卻關係重大,影響深遠。比如戰國之末著名思想家韓非子,他的死史稱“韓非之死”一直以為頗受關注。

說“韓非之死”影響深遠,指的是他的“死亡事件”關係到某些重大歷史事實的實情,關係到對某些歷史人物的瞭解和評價。本文關注的一個重點就是“韓非之死”與李斯之間的關係。

深度解析韓非之死與李斯的千年之冤!

在很多人看來,韓非之死是李斯所為,李斯為什麼這麼做呢?是因為他嫉妒韓非的才華。這在歷史上似乎已成定論,並影響深遠。而最早持有這種看法的,不是別人,正是太史公司馬遷,所以,我們的論述不妨從他講述的故事邏輯開始。

一個故事的邏輯:司馬遷筆下的韓非之死

關於韓非之死,《韓非列傳》一開始 , 司馬遷就敘述說:“非為人口吃,不能道說,而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不如非。”這其實就為李斯對韓非的“嫉妒”埋下了伏筆。

接著,韓非的著作傳到秦國之後,“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在這裡司馬遷藉助秦始皇之口,對韓非之才大加讚揚,為後面李斯的妒賢嫉能加以鋪墊。

在李斯答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之後,司馬遷又以“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結果韓非出使秦國後,“秦王悅之,未信用”。於是,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

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到此為止,韓非的傳記,便以秦王是好人,李斯是小人的結論而宣告完成。李斯嫉賢妒能,陷害韓非之說,便由此而生,不脛而走。

由於,司馬遷歷來被稱為“太史公”、“歷史之父”,而位列“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記》又有“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之稱。以至於,千百年來,人們都是根據司馬遷的這種說法,認定韓非是被李斯嫉殺的,並在歷史上形成了一種傳統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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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木以為,表面看來,太史公建立的這個故事邏輯似乎是成立的。但是,四木還以為歷史與故事不同,歷史不僅要有邏輯的支撐,還要有更可信的史料支援,甚至還需要經得起各種各樣的質疑。那麼,關於李斯嫉死韓非的質疑主要有哪些呢?

一些尚存的質疑:韓非之死與李斯之冤

第一、司馬遷埋下李斯嫉殺韓非的伏筆是“斯自以為不如非”這句話。可是,如果我們追根溯源的話,這句話是李斯與韓非在求學於荀子的時候說的。僅僅從時間上看,此時距韓非入秦至少已有十四、五年以上。

如果我們以此作為李斯嫉殺韓非的一個依據,那豈不是說,早在十四、五年以前,李斯與韓非同學的時候,就有了嫉殺韓非之心了呢?要知道,兩個人當時還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政治歸屬,甚至不知道以後到底是敵是友呢!

可見,關於這一伏筆似乎是太史公司馬遷為了圓滿自己的故事,腦補的成分大於當事人的真實想法。這讓李斯情何以堪啊!

第二、在秦王讀到韓非的文章後,發出“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感慨的時候,向秦王介紹作者是韓非的,不是別人,正是李斯。

試問,秦王對韓非的著作作出瞭如此評價,李斯果真妒賢嫉能,為什麼會向秦王提及韓非這個人呢?難道他不知道,韓非來到秦國之後,秦王不重視韓非還好,萬一秦王重視韓非,對他又有什麼好處呢?這不正是吃力不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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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李斯在秦二世即位後,甚至當他被繫獄中時,還多次以“韓子之言”,勸二世行申韓之術。以“能明申韓之術,而修商君之法,法修術明,而天下亂者未之有也。”這也說明,李斯對韓非及其論著似乎是一貫的尊重。因此,李斯嫉妒韓非,甚至嫉殺韓非的邏輯似乎也有問題。

第三、關於史料的問題,雖然《史記》的可靠性歷來似乎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至少關於戰國史部分還是有分歧的。以本文的論述重點人物韓非為例,《史記》的相關記載前後矛盾處就有很多。

例如,司馬遷在《老莊申韓列傳》說,秦攻韓的原因是秦王為了能夠見到韓非,才“急攻韓”,而據《韓世家》的記載,則是“秦攻韓,韓急,使韓非使秦”,在這裡,秦攻韓並非為了索取韓非,而是進行兼併戰爭。

再如,關於韓非出使秦國的時間問題,《秦始皇本紀》、《六國表》與《韓世家》、《韓非傳》的記載也不相同。甚至關於韓非作就《孤憤》、《五蠹》、《說難》的時間問題也不能自圓其說。

這樣看來,不論從史料上來看,還是從邏輯上來說,太史公的《史記》關於韓非活動的記載都是有問題的,而他對李斯嫉殺韓非的故事論述,雖然容易博得共鳴,但是卻經不起若干的質疑。因此,要想弄清韓非之死的問題,似乎還要藉助其他史料,更主要的是早於《史記》的史料。

一個真相及其感悟:李斯之冤是源於情還是源於理

目前除了《史記》關於韓非活動的記載,在它之前的史料並不算多,而在這寥寥的史料裡面,比較具有權威的相關記載可能就數《戰國策》和《存韓》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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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戰國策》,它除了在時間上比《史記》佔優勢外,在內容方面的可靠性也不甘示弱,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一批帛書(《戰國縱橫家書》)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據。

因為有學者曾將《戰國策》、《史記》與《戰國縱橫家書》進行過各方面相當具體而令人信服的比較,得出結論:《戰國策》關於戰國時期歷史事件及策士活動的記載,其可信的程度要大於《史記》。

《戰國策·秦策》明確記載,韓非被殺的原因是他反對姚賈出使四國,反對秦國破壞四國聯盟,這裡面根本沒有提及李斯詆譭甚至殺害韓非,相反,卻明白地說出了韓非進讒姚賈這一事實:

四國為一將以攻秦。秦王召群臣賓客六十人而問焉,曰:“四國之一,將以圖秦,寡人屈於內,而百姓靡於外,為之奈何?”群臣莫對。姚賈對曰:“賈願出使四國,必絕其謀而安其兵···韓非短之···秦王曰:“然。”乃復使姚賈而誅韓非。

所以,李斯從秦國的利益出發,說韓非“終為韓不為秦”是對的,並非詆譭,韓非進讒姚賈就是為了堅持自己的弱秦主張。

在《存韓》篇中,也詳細記載了韓非出使秦國後的活動和他與李斯的鬥爭情況:韓非站在秦國立場上,進讒姚賈,主張秦先滅趙。李斯看到上書之後,則站在秦國的立場上予以駁斥,據理相爭,主張先滅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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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份史料既相互印證又相互補充,從而解釋了韓非被殺的真正原因即是他反對秦國滅韓,阻礙秦國統一。

秦王顯然也不是個傻瓜,也能分得清事實,所以在考慮清楚利弊得失之後,才“下吏治非”,以至於“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也未加追問,態度還不夠明顯嗎?試問,如果秦王真想要留韓非活口,李斯又能奈何呢?

其實,關於李斯嫉殺韓非之謎,早在三十年代,國學大師錢穆就在《李死韓非考》中指出;“史所稱李斯增殺非者”,“今亦未見其必信耳”。又說;“然此自政論之不合,斯之為秦謀者如此,未見其即為諳”。不說別的,就這眼光,超越了當今多少教授和專家呢?

那麼問題又來了,既然事情如此明瞭,為什麼還是有很多人相信韓非之死是與李斯的嫉妒有關呢?或者說,為什麼很多人不去深究真相而寧願相信韓非之死是李斯所為呢?四木以為,除了史料匱乏之外,最重要的是這與李斯的人品有關。

據《史記·李斯列傳》記載,李斯初到秦國就在呂不韋門下當“舍人”,是呂不韋提拔李斯做了“郎”,使他有了進一步晉升的機會。但是秦王當權後,李斯就站在了秦王政一邊,拋棄了原先的主子。

另外,他原本與王綰、蒙恬等關係密切,但是秦滅六國後,他就藉助於推行郡縣制還是分封制的機會有意擴大矛盾,打擊丞相王綰,以至取而代之,秦始皇死後他又為了保住“爵祿”,助紂為虐,與趙高合謀殺害了蒙恬等朝廷舊臣。

試問,李斯的人品這般不堪,如何讓人為之同情,或者是為之“伸冤”呢?甚至說是“報應”又何嘗為過呢?不知道大家對韓非之死怎麼看?對李斯的為人怎麼看?四木在此,拋磚引玉,希望感興趣的朋友能夠各抒己見,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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