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反代孕結局卻大團圓,陳凱歌作品《寶貝兒》翻車了
【文/觀察者網 張照棟】
自播出以來就爭議不斷的《演員請就位2》終於迎來了大結局。
萬萬沒想到,大結局最大的爭議焦點,既不是一整季都話題度十足的郭敬明,也不是上一期與郭敬明正面硬剛的爾冬升,而是當時在一旁默默吃瓜的陳凱歌。
陳凱歌導演的終極作品《寶貝兒》被微博網友噴上了熱搜榜首。
短片到底講了個啥讓網友如此憤怒?
《演員請就位》的官方微博是這麼介紹的:陳凱歌導演的反代孕題材作品,“一個新生命背後三個人痛苦的糾葛!”“因為代孕,三個人陷入到痛苦的聲深淵不能自拔。”
最後還不忘提醒:“經濟困頓也不能逾越道德的底線,《寶貝兒》的背後其實是一首情感破碎、有悖人倫的悲歌。情理不能大於法治,反對代孕,以此為鏡,警鐘長鳴。”
光看這微博介紹,你會以為這是一部與《我不是藥神》同類型的現實主義電影。
然而短片的實際內容與這微博的介紹相去甚遠。
除了片中略顯刻意地提及“代孕不合法”,以及片尾一行提示字幕外,不少觀眾表示,實在看不出這短片是一部所謂的“反代孕題材”作品。
短片中的一些臺詞,話裡話外的意思,一直強調一件事情——代孕者懷的孩子不是她自己的。
比如飾演母親的任敏向男友含淚坦白時說道:“我覺得他就是我的孩子,可是他不是。”
以及陳宥維非常理所當然的一句“人家的孩子當然要還給人家。”
最後,作為僱主的胡杏兒也如願以償地得到了孩子。
這些劇情提前預設了一個前提就是,孩子是僱主的,不屬於十月懷胎的代孕媽媽。
然而劇中的“代孕倫理”顯然是違揹我國法律規定的“分娩者為母”原則的。
根據齊魯壹點2017年報道,“全國首例代孕案”的合議庭審判長兼主審法官侯衛清表示,“分娩說”符合傳統民法中“分娩者為母”的認定原則,亦與其他兩種人工生殖方式中的親子關係認定標準相同,且符合我國傳統的倫理原則及價值觀念。
另外,“分娩者為母”的認定原則亦與我國目前對代孕行為的禁止立場相一致。由此認定
代孕所生子女,其法律上的親生母親應根據“分娩者為母”原則認定為代孕者。
此外,更受詬病的還有本片的情節。
女主為了錢去代孕,中途後悔又跑來騙男友,說孩子是他的。最後男友不僅原諒了她,還向她求婚。
僱主胡杏兒留下兩句情深意切的“謝謝你們”,就抱走了孩子。
短片就這樣結束了。
沒有什麼關於社會現實的批判,有的只是情感糾葛和煽情狗血。
在這樁違法的代孕交易中,似乎所有人都很“無辜”,任敏是即將與孩子分離的悲傷母親;胡杏兒飾演的賈倩,一位失去孩子沉溺於酒精的悲慘女性;就連那代孕中介,看起來似乎都是個有商有量的生意人。
短片用大量的筆墨刻畫了任敏作為代孕母親的心路歷程、胡杏兒失去孩子的悲傷沉淪、甚至還有男友陳宥維作為絕世好男友對女友無微不至的照顧。
而對於“代孕”這件事本身,卻寥寥幾筆,輕輕放過;更不用提代孕背後的灰色地帶,代孕對女性的剝削與摧殘,以及“代孕村”“代孕產業鏈”等殘酷的社會現實。
整部片子努力讓觀眾為兩位女性的“悲慘命運”而流淚,為男主陳宥維的深情求婚而感動。
而代孕?只不過是噱頭與佐料而已,輕飄飄地加了幾句臺詞和字幕就完事,根本沒有任何有力的譴責,甚至通篇都沒說過“代孕”這件事它到底有什麼不對,為什麼違法。
如此輕佻地去呈現代孕這麼嚴肅的社會題材,難怪不少觀眾的怒火如此之盛。
人民法院報半夜轉發預告影片,提醒廣大網友,不要以身試法。我國出臺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明確禁止代孕行為,若代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日下午3時許,一位自稱《寶貝兒》的製片人員@流放面具人 稱,《寶貝兒》原片是反代孕的,並且放出了被刪減掉的警察搗毀黑中介的片段。
截至發稿,《演員請就位》節目組官方,以及陳凱歌本人,均未對此事作出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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