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有錢人騙婚也不屬於婚姻無效了,2021年防騙意識需提高!

據悉,隨著2021年的到來,一些法典也發生了改變和細小的變化,大家都知道,法典的改變一方面是為了順應時代,另一方面也是針對社會上出現的各種問題而做出的一種改變。

那麼在2021法典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情況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冒充有錢人騙婚也不屬於婚姻無效了,2021年防騙意識需提高!

首先就是父債子還,父債妻還,並不合法,看來隨著時代的不斷進步,傳統的父債子還也消失了,在今後的社會上,人更看重是一個個體的人,享有生命平等的權利,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的確是件好事。

冒充有錢人騙婚也不屬於婚姻無效了,2021年防騙意識需提高!

其次就是小區共有財產收入歸業主,雖然這條是這麼寫的,但是真的要做到恐怕不是那麼的容易。

第三就是禁止放高利貸,大家都知道這些年來由於高利貸產生了很多社會糾紛的問題,是不利於社會和諧的。

冒充有錢人騙婚也不屬於婚姻無效了,2021年防騙意識需提高!

第四就是妻子有權要求小三追回所有財產,對於這種丈夫出軌的行為,也做出了明確的表示。

第五就是商場餐廳等地摔倒,可要求賠償,那麼此條方案一出,不知道會不會又有很多人藉此來訛人。

第六就是如果出嫁女兒,享有平等的財產繼承權,看來對於夫妻雙方之間還是作出了很多改變的。

冒充有錢人騙婚也不屬於婚姻無效了,2021年防騙意識需提高!

第七就是無論同居多久,只要沒有結婚證那就不算是夫妻。第八就是侄子外甥可繼承遺產,不必回收國家。

而最後兩條也是需要注意的,第一就是女婿拒絕贍養岳父母,並不違法,而第二就是冒充有錢人騙婚,並不屬於婚姻無效。

冒充有錢人騙婚也不屬於婚姻無效了,2021年防騙意識需提高!

所以在新的改變和變化之中,對於那些冒充有錢人的人也我們也得睜大眼睛了,否則租了很多昂貴的東西最後成了一場空就得不償失了,各位認為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