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秘的角落》:孩子們的“惡”該不該與“無知”劃等號?

《隱秘的角落》:孩子們的“惡”該不該與“無知”劃等號?

在大眾眼裡,高“智商”不一定成為精英,決定一個人命運的往往是“情商”。近些年,培養“財商”也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追看完網劇《隱秘的角落》,我突然頭腦中冒出“法商”這個概念,如果不從小培養孩子基本法律意識,他們的“惡”將無法控制。

01

漸入犯罪深淵的孩子並不自知

劇中的朱朝陽13歲,離14歲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的界限只差一年,更沒有到16歲完全刑事責任年齡。即使如此,他和兩個朋友一起犯罪,自己卻渾然不覺。

那麼,我們一起扒扒劇中的孩子們,到底離犯罪有多近?

1.從張東昇索要三十萬屬於敲詐勒索嗎?

《隱秘的角落》:孩子們的“惡”該不該與“無知”劃等號?

朱朝陽、嚴良與普普三人意外得到張東昇殺人的證據,他們用錄影威脅他,並向他索要30萬元。從法律上的犯罪要件看,三人的行為已經構成敲詐勒索,一般應當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具體處罰上,還要考慮他們三人的刑事責任年齡。

三個人商量救人的本意沒有錯,如果他們知道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他們還會這麼做嗎?普普的弟弟生病需要三十萬元的手術費,孩子們可以有很多途徑獲得幫助,但是,他們卻選擇跟殺人犯對決,造成更多人的喪命。

2.朱朝陽撒謊算不算是偽證罪?

《隱秘的角落》:孩子們的“惡”該不該與“無知”劃等號?

朱朝陽向警察隱瞞了自己在雜貨間見到朱晶晶,以及目擊朱晶晶墜樓的情況。朱晶晶墜樓時,朱朝陽與普普均在現場,而且三人之間還產生了言語上的爭執,他並不屬於獨立的第三方,無論本案被認定為意外事件還是刑事案件,朱朝陽都是本案當事人,而非證人。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人為掩蓋自己的犯罪事實,而向警察做虛假陳述,在法官量刑上要進行加重判決。他以為自己是在幫助普普,其實,他的行為早已構成犯罪。

孩子說謊可能也不是什麼大錯,但在人命關天的大事上,欺騙警察並掩蓋事實真相,這就不能簡單看成無意識地說謊,而是有意識地掩蓋,這種行為一定難逃法律制裁。

3.嚴良將張東昇的手機偷走,是不是盜竊罪?

《隱秘的角落》:孩子們的“惡”該不該與“無知”劃等號?

在書店門口,三個孩子發現了殺人犯張東昇,為了達到敲詐的目的,嚴良假意將他撞倒,並且偷走他的手機。這明顯符合盜竊罪的犯罪要件,嚴良是主觀故意,並以秘密竊取的方式獲得別人的財產。

在另一個場景裡,嚴良又潛入警官的家裡取走自己的相機,並順手牽羊將警官的手機拿走,這又是一次盜竊,而且是入室盜竊,情節更加惡劣。

如果嚴良達到16週歲,必須要承擔刑事責任,兩次的盜竊行為,足以讓他吃上幾年牢飯。

4.張東昇教唆朱朝陽殺了自己,朱朝陽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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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東昇在劇中誘導朱朝陽殺了自己,如果朱朝陽實施殺人行為,只要已經年滿14週歲,達到我國刑事責任年齡,就是故意殺人罪。即便是被誘導殺害別人,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還好,劇中是由警察將張東昇擊斃,而不是朱朝陽用刀殺死張東昇。還差1歲的朱朝陽即使故意殺人,也是可以躲過法律的制裁。

02

對未成年人犯罪不能過度縱容

《隱秘的角落》導演辛爽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科背景讓他在處理劇中細節時,特別注意法律底線。所以,劇中朱朝陽的人物設定為13歲,恰恰離刑事責任年齡差1歲,劇中這個13歲的孩子,一直在犯罪的邊緣瘋狂冒險。

《隱秘的角落》:孩子們的“惡”該不該與“無知”劃等號?

此劇的最後,特別向觀眾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這是電視劇的一大亮點。其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時在修訂中。劇中朱朝陽等三個孩子的種種行為,已經觸犯刑法,即使未到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但至少應當送他們進入少管所接受教育。

讓他們重回校園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這種錯誤也許是無意的、也許是無奈的。已經達到犯罪程度的錯誤,成人們不應當再無視,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過度寬容和保護,才是未成年人惡意犯罪屢禁不止的真正原因。

《隱秘的角落》:孩子們的“惡”該不該與“無知”劃等號?

日本18歲少年入室盜竊過程中,姦殺年輕的母親並親手摔死只有三個月的嬰兒,但因為不到日本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日本當年規定20週歲以下為未成年人),無法被判處死刑。

日本民眾群情激憤,家屬一直重提此案,要求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將這個未成年殺人犯繩之以法。最終,日本不得不修改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現為14週歲),並且法院做出判決,讓這個18歲未成年人為自己的罪行承擔責任。

反觀國內,法院對未成年人犯罪常常判決畸輕,未達刑事責任年齡不進行立案處罰,連進行社會管教也省去。這樣只會進一步縱容孩子們的犯罪。近幾年出現的校園欺凌事件,我們已經見識到未成年人的惡,遠遠高於成年人的想像。

03

結語

《隱秘的角落》:孩子們的“惡”該不該與“無知”劃等號?

家長應當重視孩子的學習,但如果只關注學習成績,而不對他們進行基本法律教育,缺少起碼的法律常識,毀掉的可能不是一個孩子的人生,更是一個家庭的幸福、一個社會的秩序。

“法商”是我提出來的新名詞,透過《隱秘的角落》這部劇,張東昇問朱朝陽的靈魂之問:“你願意相信事實,還是相信童話?”這個問題無解。

《未成年人保護法》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時修訂,這是社會的一大進步。“未成年人的惡,可能讓你無法想像,更是無法接受。”這是日本未成年人殺人案件的結論。

《隱秘的角落》:孩子們的“惡”該不該與“無知”劃等號?

《隱秘的角落》這個劇名,曾被眾人從各個角度進行解釋和演繹,我卻認為,未成年人的惡也是存在於某個隱秘的角落裡,防止未成年人犯罪,還要從提高孩子們的“法商”開始做起。

法律是做人的底線與紅線,越線就要受到相應懲罰,未成年人也不應當例外。

(本文圖片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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