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員工資料造假案和先河資料造假案處罰孰輕孰重?

近日,唐山環保局的新聞式通報,將一家“碳中和概念股”、“高階科學儀器國產化企業”的上市公司杭州聚光科技推上了各大媒體股吧的風口浪尖。三月,唐山市環保執法檢查組對該市鋼鐵企業排汙情況開展了一次大檢查,執法時發現了部分鋼鐵企業有資料造假的情況。

聚光員工資料造假案和先河資料造假案處罰孰輕孰重?

聚光科技遷安分公司三名員工被認定與唐山松汀鋼鐵有限公司存在不正當利益交換,對其干擾線上監測資料取樣、造成資料失真行為放任不管,公安機關以涉嫌汙染環境罪對三人依法刑事拘留。

聚光科技遷安分公司四名員工被認定對河北鑫達鋼鐵有限公司干擾線上監測資料取樣、造成資料失真行為放任不管。公安機關對四人以涉嫌汙染環境罪依法刑事拘留,正在對王某涉嫌犯罪問題進一步進行偵查。公安機關對聚光科技遷安分公司涉嫌單位犯罪立案偵查。根據有關規定,禁止該公司參與唐山市政府購買環境監測服務或政府委託專案,驅逐出唐山自動監測資料第三方運維市場。自即日起,對該公司在唐山市安裝在企業的裝置暫停聯網、驗收和備案。

其實山西也發生過類似事件。2018年,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授意對6個國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進行人為干擾。作案人員採用堵塞取樣頭、噴水或氫氧化鈉中和等方式,同時對臨汾市6個國控站點取樣裝置進行人為干擾。河北先河環保科技股份公司員工發現站點受到人為干擾的情況未及時向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報告。先河環保公司人員崔勇勇、張安收取好處費,為人作案通風報信,提供便利。

法院以“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對涉案人員作出判決,判處環保局長有期徒刑兩年,判處崔勇勇、張安有期徒刑八個月和六個月。 同時,中國環監總站公開約談河北先河環保主要負責人,並對先河環保進行處罰。中國環監總站終止了先河環保在山西省25個國家空氣站的委託運維服務工作,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353。8萬元)。山西25個站點運維業務終止,但其他省份的國控站點運維未受影響。

我們對比下兩個案件的處罰結果。 在先河案件中,臨汾市國家級別的6個監測監督站點在一年內共受到干擾上百次,監測資料嚴重失真53次。而聚光案件則屬於鋼鐵企業造假,造假次數不詳。在兩個案件中,運維企業員工均收受好處費,並對資料失真行為放任不管。

先河環保因為此問題被環保部約談,但受到的處罰只是根據合同約定追究公司違約責任,損失25個國家空氣站的委託運維服務和履約保證金,其他的業務沒有受到影響。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聚光科技在唐山市整個市場上被驅逐出去,唐山市安裝的所有聚光科技公司裝置都暫停聯網、驗收,這意味著該公司不僅無法涉足未來唐山市場的業務,多年來在唐山積累的所有市場佔有率和品牌都瞬間被打回原點。處罰孰輕孰重,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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