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聲的殺戮:三國“隱誅”案例淺談

最近讀到宋傑的《漢代的秘密處決與政治暗殺》,感覺頗有收穫,因此想以漢末三國為例,探討“隱誅”之事。

“隱誅”即非公開處決,與“顯戮”相對。所謂顯戮,即公開行刑,往往以“斬於街市”、“棄市”等形式出現,包括了宣判、當眾處死、戮屍等一系列具體環節。

需要注意的是,顯戮之“顯”,即是字面意義上的“公之於眾”。而史籍記載中的“下獄死”、“賜死”等手段,由於並不對外公開受刑過程,因此也屬於“隱誅”的範疇。一般稱之為“半隱”。

有半隱,就有全隱。全隱型的隱誅,不僅行刑過程不公開,甚至連賜死的名目也要予以遮掩。往往會託以它辭,如“狂疾”、“憂死”之類。

此類隱誅,施刑物件通常都是敏感人物,諸如位高權重的官僚大臣,或者皇族子弟。這類人物由於是統治階級內部的核心成員,因此為了維護皇家尊嚴,往往會被秘密處死,之後編造謊言以掩人耳目。

漢末三國當中,遭到隱誅的官僚士大夫不可勝數。篇幅所限,本文主要就“全隱”案例,加以探討。

從全隱的名目來看,大抵有如下幾類:

其一是“憂死”。所謂“憂病而死”。這是最常見的託詞,遇害者有董太后、荀彧、糜竺、陸遜等人。

其二是“狂疾”。遇害者有丁衝、劉瑁、潘皇后等人。

其三是“瘐死”。即在監獄中秘密處決。遇害者有馬謖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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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死

憂死的字面含義,按《管子》所述,即“憂愁致病,疾困乃死”。乍看上去,就是抑鬱症導致的生理病態。

猶豫生疾,疾困乃死。——《管子 內業》

然而“憂死”實際有兩層含義。

其一就是字面含義,即精神壓力導致生理問題,所謂“積鬱成疾,之後病死”。比如袁紹、陶謙、諸葛亮等人,記載均為“憂死”。

(袁紹)自軍敗後發病,(建安)七年,憂死。——《魏書 袁紹傳》

陶謙昏亂而憂死,張楊授首於臣下。——《魏書 陶謙傳》

(諸葛)亮糧盡勢窮,憂恚嘔血,一夕燒營遁走,入谷,道發病卒。——王沈《魏書》

實際上述諸人,確實是在軍事壓力之下積勞而死。

其二就是隱藏含義。即所謂隱誅。

“憂死”通“幽死”,取幽閉致死的隱喻。如西漢初年三位趙王相繼被呂后圈禁致死,其中趙幽王之諡號,即取“憂死”之意。

高祖中子,名友。諡曰“幽”。幽王以憂死,故為“幽”。——《史記 楚元王世家》

三國漢季被以“憂死”名目誅殺的高官貴戚,不計其數。憂死幾乎成為最常見的藉口。

(1)董太后

董太后即永樂太后,是漢靈帝的生母,少帝與獻帝的祖母。

靈帝死後(189),何、董兩代外戚爭權。大將軍何進,殺驃騎將軍董重(董太后之侄),何太后又殺董太后,對外宣稱為憂死。

何進遂舉兵圍驃騎府,收(董)重,重免官自殺。(董)後憂怖,疾病暴崩。——《後漢書 皇后紀》

董太后雖然被安以“憂死”的名目,實際死因,天下皆知。董卓上洛(189),因為與董太后同姓,便痛斥何後“逆婦姑之禮”。

(董)卓復大會群臣曰:“(何)太后逼迫永樂太后(董太后),令以憂死,逆婦姑之禮,無孝順之節。”——《獻帝紀》

婦即兒媳,姑即婆婆,言外之意不言自明。董卓又說“董太后暴崩,眾論惑焉”,講的也是隱誅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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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太后“憂死”

董太后的具體死因,在《後漢書》中也有線索可尋。

今日所見的《後漢書》由兩部分組成,紀傳部分是南朝范曄刪改眾家所撰;而志的部分,則是西晉史家司馬彪所撰。因此《後漢書》中往往會出現前後相悖的記載。

比如《後漢書 何進傳》(作者范曄)稱董太后“憂死”,但《後漢書 五行志》(作者司馬彪)則稱董太后“被逼自殺”。

(何)皇后攝政,二兄(何進、何苗)秉權。譴讓帝母永樂後(董太后),令自殺。——《後漢書 五行志》

可見范曄與司馬彪,實際是在用不同筆法、記錄同一件事。也可見“憂死”往往等同於“幽死”。

(2)荀彧

荀彧被曹操逼殺(212),是史家公案,無需贅言。

然而西晉初年,由於荀彧子孫滿門朱紫,因此陳壽不敢提及昔日曹荀恩怨,只好遮掩為“荀彧在壽春縣療養期間,因憂愁而死”。

太祖軍至濡須,(荀)彧疾留壽春,以憂薨。——《魏書 荀彧傳》

實際《魏氏春秋》與《後漢書》,均言之鑿鑿,稱曹操授予空器,荀彧被逼自盡。

太祖饋彧食,發之乃空器也,於是飲藥而卒。——《魏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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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彧疾留壽春,以憂薨

仔細揣摩陳壽的書法,荀彧“以憂薨”之後,曹操“明年即為魏公矣”。

(荀彧憂死)明年,太祖遂為魏公矣。——《魏書 荀彧傳》

如此行文,可謂巧妙之極,將曹操“小人得志、大仇得報”的嘴臉刻畫得入木三分。也可見所謂憂死,指代何物。

(3)糜竺

糜竺東海鉅富,也是劉備集團的創業功臣。昔日(196)在廣陵海西散盡家財,資助兵敗困頓的劉備,藉此發跡。

然而隨著竺弟糜芳叛迎呂蒙(219),南郡失守,關羽敗死,糜氏家族遂一夜間淪為千夫所指的物件。

劉備對糜竺的處理方式十分妥當,首先稱“兄弟罪不相及”;之後讓糜竺參與勸進大業,名列群僚之右,班次僅在太傅許靖之下,算是維護了君臣佳話。

(糜)竺面縛請罪,先主慰諭以兄弟罪不相及,崇待如初。——《蜀書 糜竺傳》

太傅許靖、安漢將軍糜竺、軍師將軍諸葛亮、太常賴恭、光祿勳黃權、少府王謀等上言(勸進)。——《蜀書 先主傳》

然而,剛剛完成勸進的政治表演,糜竺便立刻“愧恨憂死”,可謂死得恰到好處。

(糜)竺慚恚發病,歲餘卒。——《蜀書 糜竺傳》

其實從情感上說,劉備絕對不想誅殺糜竺;但從利益上說,關羽身後的荊州將校,卻不能不加以安撫。

考慮到劉備處死劉封(不助關羽)、諸葛亮處死廖立(罵辱關羽)等一系列舉動,可知糜竺“憂死”,也實在是迫不得已。

竺子糜威、威子糜照依然被蜀漢集團重用(見《糜竺傳》),大抵可以視作對糜氏的補償。

(4)陸遜

陸遜被孫權隱誅,史有明載。即“孫權多次遣使責讓,陸遜憤恨憂死”。

(孫)權累遣中使責讓遜,遜憤恚致卒。——《吳書 陸遜傳》

孫權這種露骨做法,已經不是“全隱”,而是“半隱”。即喝令陸遜自殺。

“遣使責讓”是一種非常典型的逼殺寫法。從兩漢相關記載來看,皇帝派遣使者登門責備大臣,往往是“勸大臣自殺”的同義詞。

大臣受譴之後,如果不肯立刻自殺,使者便要坐在府門等著苦主自盡。如果大臣堅持不肯自殺,皇帝甚至會替大臣辦葬禮,所謂“活喪”,使人顏面盡失,生不如死。

典型例證就是西漢文帝逼殺其舅薄昭,便使用“活喪”的侮辱方式,最終薄昭自盡。

將軍薄昭殺漢使者。帝不忍加誅,使公卿從之飲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喪服往哭之,(昭)乃自殺。——《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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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使群臣弔喪,薄昭自殺

以《陸遜傳》記載的“孫權累遣中使責讓”來看,陸遜最初應該是不肯自殺的,因此孫權才要不斷派出使者,絡繹不絕地逼迫其自盡。最終達到了“陸遜憤恚致卒,家無餘財”的下場。

陸遜之死的直接原因,在於功高震主。

孫權年邁之後,對權臣深為憂慮,不僅屢次發動巨案清洗大臣(暨豔案、呂壹案、二宮案),而且連張昭這種年邁體衰的老朽都不肯放過。陸遜比孫權還年輕一歲,自然成為孫權的眼中釘,肉中刺,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

狂疾

狂疾也可以稱作“中惡”或“霧露”。中惡即遭到邪氣侵蝕;霧露即清晨的霧霾,隱喻瘴癘之氣。

霧露謂疾病也。不可指言死,故假霧露以言之。——《後漢書》章懷太子注

由於狂疾的死相比較特殊,受刑者往往不是自願赴死,而是被秘密處決。三國時代因狂疾而死者,有劉瑁、丁衝,潘皇后等人。

(1)劉瑁

劉瑁是劉璋之兄,劉焉之子,也是益州的原定接班人。

然而由於益州土著大姓貪圖劉璋“性格溫仁”,因此矯詔廢黜劉瑁,強行扶植劉璋繼位。這也導致了東州集團(三輔人與南陽人)與益州集團的矛盾。

(益)州大吏趙韙等貪(劉)璋溫仁,共上璋為益州刺史。——《蜀書 劉焉傳》

在赤壁之戰同年(208),曹操故意授劉瑁平寇將軍,授劉璋振威將軍,強行將各懷鬼胎的兄弟二人“地位齊平”。導致劉瑁受封未久,便“狂疾暴死”。

(曹操)加(劉)璋振威將軍,兄(劉)瑁平寇將軍。瑁狂疾物故。——《蜀書 劉璋傳》

(2)丁衝

丁衝是曹操的沛國老鄉,也是曹操原配丁夫人的族人。即曹魏第一代外戚。

丁衝曾經在長安擔任黃門侍郎,並充當了長安與兗州的聯絡人,最終與鍾繇、董承等人發動政變(195),攜帶漢獻帝出奔洛陽,最終歸於曹操。

在建安二年(197)曹昂敗死宛縣之後,丁夫人痛失愛子,從此與曹操決裂,之後被廢放。丁氏外戚一夜倒臺,丁衝也從此染上“狂疾”,乃至與曹操同車時,居然被曹操戲稱為“你犯狂病的時候,我都害怕你要行刺我”。

(丁衝)以憂恚得狂病,即差愈,往來故當共宿止。吾(指曹操)常遣歸,謂之曰:“昔狂病,儻發作持兵刃,我畏汝。”——《太平御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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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狂病,儻發作持兵刃,我畏汝

最終丁衝在司隸校尉任上,飲酒暴卒,嘔血身亡。

(曹操)以(丁)衝為司隸校尉。後數來過諸將飲,酒美不能止,醉爛腸死。——《魏略》

從死法上看,疑點極多。按丁衝之子丁儀與曹植平輩的記載(曹操甚至考慮過招丁儀為婿),丁衝死時正值壯年,很明顯是死於非命。

(3)潘皇后

潘皇后是孫權正室,也是少主孫亮的生母。

潘氏出身卑賤,本系罪囚家屬,在織室充當女工,被孫權相中而臨幸。

(潘)父為吏,坐法死。夫人與姊俱輸織室,權見而異之,召充後宮。——《吳書 妃嬪傳》

所謂織室,就如同兩漢的“掖庭”、金朝的“浣衣院”或明代的“教坊司”,掩人耳目而已。

潘氏與孫權年齡差異極大,大約相差四十歲(孫權與潘氏子孫亮,相差六十歲)。在孫權病困不起時,潘氏毫無悲痛之色,反而詢問中書令孫弘“呂后臨朝故事”,野心昭彰。

(孫)權不豫,(潘)夫人使問中書令孫弘“呂后專制故事”。——《吳書 妃嬪傳》

孫弘是孫權的託孤大臣,其立場可想而知。潘皇后也不出意外的、在睡覺時被活活勒死,對外謊稱“中惡”(即狂疾)。孫權聞訊,也未深究(僅處死七個宮女),此事遂不了了之。

(潘夫人)侍疾疲勞,因以羸疾,諸宮人伺其昬臥,共縊殺之,託言中惡。——《吳書 妃嬪傳》

潘皇后的“狂疾”,大概是上述案例中最沒有含金量的一個。

瘐死

“瘐死”,即在獄中莫名其妙地死去。往往是罪犯遭到獄卒的刻意虐待,導致提前斃命。

三國時代“下獄誅”的案例極多,除了比較直接的“伏劍飲藥”,大多都是瘐死。

在此僅以馬謖案例,論述瘐死的隱誅方式。

馬謖是“街亭慘敗”的罪魁禍首,且戰敗之後逃亡隱匿,搞得諸葛亮完全下不來臺。

(向)朗素與馬謖善,謖逃亡,朗知情不舉,(諸葛)亮恨之。——《蜀書 向朗傳》

街亭之敗(228),是震動蜀漢的大事。諸葛亮被逼自降三級,大量軍官遭到誅殺或廢黜,連趙雲都未能倖免(貶為鎮軍將軍)。實際陳壽之父也在廢黜之列,遭到髡刑(剃髮)之後被流放。

在此環境下,襄陽出身的馬謖,雖然是諸葛亮集團的核心成員,但也不得不秉公處理,以給各方面一個交代。

馬謖遂“下獄物故”。

雖然《諸葛亮傳》稱亮“戮謖以謝眾”,但實際按馬謖在獄中給諸葛亮作書,追述父子恩情的記載看,馬謖並未被公開處決。

(諸葛)亮拔西縣千餘家,還於漢中,戮(馬)謖以謝眾。——《蜀書 諸葛亮傳》

所謂“戮謖”只是諸葛亮本傳對傳主的美化之辭,馬謖實際是被秘密處決的。

清代學者周壽昌即指出,馬謖是“獄中瘐死”。此說基本符合歷史真相。

(馬)謖被誅無可疑者。此傳忽稱“謖下獄物故”,似是獄中瘐死者。——周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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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謖下獄物故

按諸葛亮與馬良為兄弟、與馬謖為父子的交情來看,他是絕不會將馬謖“顯戮”的;但馬謖若不死,又不能安撫各方。因此諸葛亮將其下獄,期待馬謖自盡謝罪。

但是按馬謖戰敗逃亡的記載來看,他應該是沒有勇氣自盡的,因此只好由諸葛亮授意獄卒,將馬謖“瘐死獄中”。

既然馬謖不想體面,那丞相只能幫他體面了。

小結

“隱誅”相對於“顯戮”,實際是“刑不上大夫”的一種變態形式。

與直觀感受不同,得到隱誅的大臣,往往是欣然受死。因為如此不僅可以保全聲名,還可以保護子孫。

積極配合的受刑者,往往禍止自身,不再追究親屬。死者的財產、爵位甚至封地,往往照例由子孫承襲。

比如荀彧飲藥自盡,其子孫在魏晉依然顯赫,完全沒受到當局的清算。甚至西晉初年,荀氏家族還曾一度勢傾天下。

但是,如果皇帝(或實際統治者)賜死,而大臣不願配合,那場面一般就比較難看了。

比如清河門閥崔琰,在曹操進爵魏公之後,便給好友寫信,私下吐槽曹氏的僭越行為。曹操聞訊大怒,將崔琰一貶到底,罰為徒隸。之後又屢次遣使責備,並表示“我等你的好訊息”。

太祖亦以為然,遂欲殺之。乃使清公大吏往經營(崔)琰,教吏曰: “三日期訊息。”——《魏略》

此話何意,不言自明。實際是逼著崔琰“給自己一個體面”。

崔琰的求生欲大概比較強,假裝聽不懂,繼續大宴賓客,直似沒事人一般。曹操忍無可忍,威脅崔琰“再不自殺,就將你斬首示眾”。崔琰眼見躲不過一死,才被逼自盡。

(崔)琰不悟,後數日,吏故白琰平安。(曹)公忿然曰:“崔琰必欲使孤行刀鋸乎!”——《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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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琰必欲使孤行刀鋸乎

崔琰因為不識抬舉,惹惱了曹操。曹操殺掉崔琰之後,又把崔琰的侄女(即曹植的妻子)也一併處死,理由是“崔氏服飾僭越”。

(曹)植妻衣繡,太祖登臺見之,以違制命,還家賜死。——《魏晉世語》

(曹)植,(崔)琰之兄女婿也。——《魏書 崔琰傳》

其實崔氏與曹操,到底誰在僭越,一目瞭然。曹操此舉,意在發洩淫威,侮辱崔琰。

可見封建皇權時代,在主君賜死時,大臣實際沒得選擇。如果乖乖受死,還可保家人平安(類似荀彧、劉封、張裕),若頑抗到底,不僅自己難逃一死,家人也往往會被連累。

無論是憂死、狂疾、霧露還是瘐斃,這些隱誅手段雖然在今天看來是剝奪生命的殘忍行為,但在封建社會的價值觀下,卻屬於難得的恩賜。

所謂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大概就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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