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最大的冤案,朱元璋殺了多少人,為何還能成功?【附全文翻譯】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謀反罪並誅胡惟庸、陳寧等人,株連多人。

結黨營私

明朝最大的冤案,朱元璋殺了多少人,為何還能成功?【附全文翻譯】

胡惟庸(?~1380年),鳳陽定遠人,至正十五年(1355年),朱元璋攻下和州後歸附義軍,授元帥府奏差,尋轉宣使。此後,任寧國縣主簿,進知縣。當時太師李善長操縱政權,胡惟庸以黃金二百兩賄賂他,從此青雲直上,先遷吉安通判;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設湖廣行省,又被提升為湖廣僉事。朱元璋稱吳王,在李善長引薦下,胡惟庸被召為太常少卿,當了沒多久又升為太常寺卿。明朝建立後,更是春風得意,幾年後便位極人臣。洪武三年,入中書省,拜中書參知政事。洪武六年(1373年)正月,右丞相汪廣洋因“無所建白”出遷廣東參政,從這時到同年七月,“帝難其人,久不置相”,胡惟庸以中書左丞“獨尊省事”數月,七月代替汪廣洋升為右丞相。洪武十年九月,又遷左丞相,右丞相仍由汪廣洋擔任。從洪武六年汪廣洋第一次罷相後,中書省的大權實際上由胡惟庸一人獨攬。到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為止,他做了長達七年的丞相。

徐達、劉基極為鄙視胡惟庸的人品,徐達“深疾其奸”,曾多次“從容言於帝”。為此,胡惟庸曾十分想和徐達搞好關係,但徐達憎惡他的為人,根本不搭理他。胡惟庸又變換手法,企圖賄賂徐家守門人福壽來加害徐達,但被福壽揭發。當徐達獲知此事之後,並沒有問罪於他,只是向朱元璋進言,說胡惟庸不具備做丞相的資格。

胡惟庸任相時,淮西集團的政敵楊憲在洪武三年就已被殺掉了,胡惟庸獨相數年,汪廣洋在洪武十年儘管與他同居相位,但汪為人“寬和自守,居相位默默無可否”,在中書省僅僅是“浮沉守位而已”。因此,除了皇帝以外,胡惟庸覺得劉基是對他在政治上唯一構成威脅的人。由於劉基曾與朱元璋論相,胡惟庸更是耿耿於懷,伺機報復,這種艱難處境劉基也深有感觸,隱居青田故里的時候,為了避禍,每日“惟飲酒弈棋,口不言功”。即使韜晦如此,還是防不勝防,最終被胡惟庸陷害致死。

劉基死後,胡惟庸也沒有放過他的長子劉璉。洪武十年,劉璉做江西參政,朱元璋很賞識他,“常欲大用之”,但後來被胡惟庸的黨羽逼得墜井而死。

君相之爭

明朝最大的冤案,朱元璋殺了多少人,為何還能成功?【附全文翻譯】

胡惟庸的起家同李善長關聯很大。他出任丞相後,又“以兄女妻其從子佑”,這樣兩家又有了親戚關係,往來愈發密切。李善長是淮西集團的領袖,位列勳臣第一,雖然在洪武四年(1371年)致仕,但李家的權勢很大。朱元璋又在洪武九年(1376年)把女兒臨安公主許給了李善長的兒子李琪,李家遂為皇親。朱元璋曾打算立楊憲為相,說:“楊憲可居相位。”楊憲也“數言李善長無大材”。為此胡惟庸對李善長說:“楊憲為相,我等淮人不得為大官矣。”在以李善長為首的淮西集團的迫害下,不久楊憲被判處極刑,罪名是“劾汪廣洋不公不法。李善長排陷大臣、放肆為奸”。從楊憲被治死罪之後,朱元璋“以惟庸為才,寵任之。惟庸亦自勵,嘗以曲謹當上意,寵遇日盛”。在明初“無一日無過之人”的年代,竟能“獨相數歲”,胡惟庸做到這一步實屬不易,說明他十分受朱元璋賞識,但這種賞識,並非是才幹上的賞識,而是朱元璋推行高度集權的君主專制統治所需要的賞識。本來,從人品、學識、才幹上來說,丞相這一職,最合適的人選當屬劉基。朱元璋也曾對劉基說:“吾之相,誠無逾先生。”但這也僅僅是說說而已,從明太祖欲將皇權強化到更高的程度來看,顯然劉基又不是十分適合的。

朱元璋決定罷中書省、廢丞相,是在相權和君權的矛盾日益加劇下形成的。胡惟庸贏得了朱元璋的寵信,驕恣漸露,在朝中有恃無恐,尤其是在劉基死後,“益無所忌”。自己佔據丞相之位多年,掌握生殺大權。他不按正常上奏的途徑行事,內宦外宦及各司上奏的檔案,都先拿來自己翻閱,對自己有害,就藏起來不予上報。四面八方急於升官的或是以前丟官的文臣武將,爭相向其獻媚,並以重金賄賂他,這樣一來,丞相的權勢炙手可熱,恩威震主,對君權威脅極大。朱元璋為此十分不安,他必須考慮政治體制的變革問題而避免大權被人奪取,於是頭腦中便開始醞釀“棄中書省,廢丞相”的念頭。但丞相制度延續了一千多年,廢除它不僅需要相當的時間而且要等待時機成熟。於是繼爭奪相權的激烈傾軋之後,接下來的就是更加殘酷的君權與相權的鬥爭。首先進行改革的是地方行政體制。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悉罷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設布政使一員”,又增改了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各司對六部和皇帝負責。這樣中書省便失去了實權,丞相的權力也因此而被削弱。接著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三月,“命奏事毋關白中書省,上於是始疑胡惟庸”。這是兩項非同一般的政治手段,丞相的實際行政權力,幾乎都被剝奪了,這對胡惟庸來說是危險的訊號。對這種日益逼近的威脅,胡惟庸不可能無動於衷,他是非常熟悉朱元璋嗜殺成性的殘忍本性的。要麼坐以待斃,要麼鋌而走險,以胡惟庸的陰險狡詐和他在政治上經營多年的政治基礎,他自然選擇後者。因為不斷激化的相權與君權之間的矛盾鬥爭,對抗是雙向的,不可能有一方處於完全被動無所作為的狀態,否則雙方矛盾便不會發展到無法調和的地步,這是事物變化發展的一般規律。據說,當時胡惟庸定遠舊宅的井中忽生石筍,高出水面數尺,又有傳言說胡家三代祖墳上,夜裡有火光照耀如白晝,這被阿諛奉承的一些小人說成是好兆頭。胡惟庸知道後更加堅信是上天在幫他,謀反之心更堅決了。他的家人因毆打官吏,被人上奏,朱元璋大怒,把他的家人殺了,並“切責丞相”,胡惟庸卻不謝罪。朱元璋又因中書省辦事違慢,多次“詰問所由”,同時開始重新追究劉基的死因。胡惟庸對這些感到極為恐懼,於是對其同黨說:皇上草菅功勳舊臣,與其坐以待斃,不如先發制人,千萬別束手就擒。他暗中結交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利用手中的權勢和金錢來威脅引誘。陸仲亨因在陝西擅自動用驛站的車馬而被怒責,被安排在代縣做捕盜。費聚奉命安撫蘇州軍民,因貪戀酒色,被責往西北招降蒙古殘部,無功而返,也被朱元璋切責。現在他們與胡惟庸往來頻繁,常在胡家飲酒。胡惟庸對他們說:“我們做的盡是些違法亂紀之事,一旦東窗事發,該怎麼辦?”

胡惟庸把自己謀反的計劃告訴了他們,並讓他們在外召集軍馬,作為外應。又與御史陳寧在中書省“閱天下軍馬籍”,下令都督毛驤找來衛士劉遇賢和亡命之徒魏文進做心腹。另外,派明州衛指揮使林賢下海勾結日本人,遣元故臣封續致書元嗣君脫忽思帖木兒,以向其臣服作為交換條件請求為其提供兵力援助。

就在君相之間殺機隱現的時候,又接二連三發生了幾件事,將雙方的矛盾激化。

《明史》記胡惟庸的兒子,“馳馬於市,墜死車下,惟庸殺挽車者,帝怒,命償其死,惟庸請以金帛給其家,不許”。《明史紀事本末》說:“乘馬奔入挽輅中,馬死,惟庸殺挽輅者。”而《國榷》則說是“誤踐人死”。這三種說法不一,我們不必去證實他到底是自己墜死車下,或是馬死,或是誤踐致死,但胡家草菅人命這一點是肯定的。朱元璋對胡惟庸十分嚴厲,“命償其死”,胡惟庸請求用金帛作為賠償,又遭到制止,這更加劇了胡惟庸的恐懼感。於是胡便和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密謀造反,暗地裡通知各方追隨他的武臣及同黨。這時日本貢使私見胡惟庸,雙方商定,日本以舟載精兵千人,偽裝進貢,到時候與府中力士一齊抓住朱元璋。如果失敗,就乘機掠奪一番泛海回日本。

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來貢,胡惟庸沒有將其報告皇帝,有太監看到後奏明朱元璋。朱元璋大怒,雖然胡惟庸和汪廣洋給皇上磕頭謝罪,但把責任又推給禮部,禮部又推給中書省,朱元璋更加生氣了,把與此事有關的大臣一律囚禁下獄。

十二月中丞塗節說是胡惟庸毒死了劉基,朱元璋認為汪廣洋應該知道這件事,當問他時,汪卻矢口否認,朱元璋非常生氣,認為他結黨朋欺,把他貶到了海南。後又追究他當年不把楊憲的罪行揭露出來,當舟停太平時,傳命賜死。很明顯,下一步就該輪到胡惟庸了。汪廣洋被殺,他的妾陳氏自願從死,朱元璋知道後更為震怒,說坐罪沒籍官員的妻女,只配給功臣家當奴隸,又怎麼做了文臣的妻妾。於是命令法司進行一番勘查。結果胡惟庸及六部官員都受到牽連。

太祖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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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御史中丞塗節由於怕東窗事發,向朱元璋奏發了他們的謀逆之事,謫為中書省吏的御史中丞商“亦以惟庸陰事告”。朱元璋廢除丞相的時機已經成熟,他親自審問,結果以謀逆罪誅左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陳寧,“夷三族,盡誅其僚黨”,又由於塗節告發太遲,“亦棄市”。

另有一種說法,是胡惟庸詭稱他家中的井中湧出醴泉,邀請皇帝臨幸。御駕行至途中,被宦官雲奇攔住,想要揭露胡家正埋伏士甲以等待時機殺害皇帝,但自己由於過度緊張而沒說出話來,朱元璋十分惱恨,左右衛士幾乎打斷了雲奇的手臂,但他仍奮指胡惟庸的家。朱元璋這才恍然大悟,登上皇城向胡家眺望,果然見胡家“壯士裹甲伏屏間數匝”,於是“亟調禁兵捕擒之”。

這種說法富於戲劇性,而不合乎情理。首先,從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到十三(1380年)年正月,朱元璋和丞相之間的矛盾鬥爭越發激烈,廢丞相只是早晚的事,僅在案發之前數日殺汪廣洋就明確地說明了這一點。君臣之間並非相互信任,而是關係異常緊張,怎麼可能“邀帝臨幸”,而又竟然“帝許之”呢!其次,朱元璋身為皇帝,出行不可能如此草率,憑他多疑的性格和豐富的經驗,“井出醴泉”之類的話在沒有預先了解清楚的情況下豈能輕易相信,應不會輕舉妄動。再次,洪武初年,大明帝國建立不久,政務繁多,朱元璋“憂危積心,日勤不怠”,難得有如此雅興。

關於胡惟庸謀反一案,一般都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有些撲朔迷離。或許這是人們比較注意強調朱元璋嗜殺多疑和意欲廢除丞相這一動機,而忽視了相權的抗爭這一方面。從雙方政治鬥爭的邏輯上分析,應該說胡惟庸是有謀反企圖的,有其必然性。其實有很多記載這個事件的資料,王世貞就曾說:“史之紀滋事詳矣。”說朱元璋完全是在羅織罪名,似乎不確。另外,胡惟庸、陳寧一夥為人都十分殘暴。上邊提到胡惟庸因兒子騎馬而造成草菅人命一事即可見一斑。史載陳寧“在蘇州徵賦苛急,嘗燒鐵烙人肌膚,吏民苦之,號為陳烙鐵”。

朱元璋因此事而責怪陳寧,他卻沒有改正。他的兒子也多次勸諫,陳寧大怒,“捶之數百”,竟將其子活活打死。“太祖深惡其不情,曰:‘寧於其子如此,奚有於君父耶!’”

事情並沒有因胡惟庸的死而了結。洪武十八年(1385年)有人告李善長的弟弟李存義實為胡惟庸的同黨。幾年後由李存義又牽連李善長,說李存義多次受胡惟庸的指使而進說李善長,胡本人親自往說,並答應事成之後,“當以淮西封地為王”,李善長最後的態度是“吾老矣,吾死,汝等自為之”。林賢與日倭串通一事在十九年十月敗露,二十一年(1388年)藍玉徵沙漠,俘獲封績,李善長卻把他藏了起來,二十三年五月,封績被捕,這時李善長家奴盧仲謙告發李善長與胡惟庸來往的情況,而陸仲亨家奴封帖木亦揭發仲亨與唐勝宗、費聚、趙庸三侯同胡惟庸密謀造反的情況。

李善長所犯罪行是“知逆謀不發舉,狐疑觀望懷兩端,大逆不道”,朱元璋以星相變動為藉口,認為該變動大臣,賜太師李善長自縊,誅其妻女弟侄全家七十多口。說李善長想謀反,似乎證據不足,但知情而不報,做“觀望懷兩端”,並非就沒有可能。實際上無論他是告發胡惟庸,還是支援胡惟庸,其後果都具有危險性。

吉安侯陸仲亨、延安侯唐勝宗、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等都沒能逃脫干係,並且追坐了很多已故的人,如營陽侯楊、濟寧侯顧時等。直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仍有靖寧侯葉升以胡黨伏誅。

朱元璋藉口要肅清逆黨,而進行大規模殺戮,坐誅者三萬餘人,株連蔓引,十幾年都沒安定下來,並作《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胡惟庸認罪後,朱元璋罷中書省,升六部尚書秩正二品,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直接對皇帝負責。並規定明朝的皇帝都不能設丞相,臣子有敢請求設立丞相的,判重刑。

朱元璋以建立一個高度集權的君主專制社會為目的,而以丞相為首的中書省這一行政權力機構對其妨礙甚大,他不讓劉基當丞相,就說明他根本就可以不必設丞相,他認為相權可以造成對皇權的制約和威脅,而胡惟庸一案,則提前了朱元璋廢相這一變革的時間。透過對胡惟庸由受寵遇到謀逆伏誅過程的瞭解,可見明初君主政治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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