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豪門少爺變成落魄乞丐,魯迅一人扛起15口人的花銷,狼狽卻高大

魯迅是現當代文壇上一位經典作家,歷來以嚴肅、尖刻的形象面世。他是現代文學中永遠的中心人物,有關他的話題永遠也說不完。要談論一個充滿魅力的作家,首先就是他的身世經歷。只有知人論世,才有可能全面瞭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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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道的衰敗1881年,魯迅出生在浙江紹興。在他祖父被捲入科考案前,家裡僕役成群,吃穿用度幾近奢侈。他們一家住在會稽縣東昌坊口覆盆橋周家新臺門。所謂臺門,用魯迅弟弟周作人的話來說,就是邸第,是:“士大夫階級的住宅,與一般里弄的房屋不同,因此這裡邊的人,無論貧富老少,稱為臺門貨,也與普通人有點不同。在家景好的時候可以坐食,及至中落無法謀生,只有走向沒落的一路。”魯迅家道衰落,是祖父周福清所致。因為參與官場賄賂案,周福清被官府通緝。為了逃避牢獄之災,他畏罪潛逃。清朝政府抓不到他,只好抓魯迅父親周伯宜頂罪。周福清後回去自首,於是周伯宜被放回。後來,周家在官府打點,花了大量的錢財賄賂後,周福清也被釋放。只是經此轉變,魯迅家開始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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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是家道中落,但魯迅家也沒有到揭不開鍋的地步。他們的收入依舊沒有多大的改變,維持家裡包括僕人在內的十五個人開支,完全沒有問題。他們依舊維持著臺門的觀念和做派,家境比許多小康家庭都要好。真正讓周家一蹶不振的,是周伯宜的病。出獄後,他變得陰晴不定,心情抑鬱。不僅常常酗酒不醒,還吸食鴉片,所以周家開始慢慢運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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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愉快的經歷早期時,魯迅經歷過三件令他不愉快的事。並且這三件事,給他的心理造成了影響一輩子的創傷。第一件就是,魯迅從豪門少爺落魄成乞丐,被別人譏諷為要飯的。這件事據周作人的回憶來看,發生在前期。雖當時周作人尚且年幼,記憶不清,但他仍記得一二:“被人家當乞食看待,或是前期的事,在這後期中多少要好一點,但是關於這事我全無所知,所以也不能確說。”那時因家裡困難,他們兩兄弟被送到了大舅家生活。雖是在親戚家,但仍是寄人籬下。周作人年幼,只記得這段時間是快樂無憂的。但魯迅十分不悅,他聽到別人叫他們為可憐的乞食者。是誰譏諷的早已不可追查,但這件事確實發生過。後來,周氏兄弟回到了家中。周伯宜的病越加嚴重。在魯迅去當鋪典當東西,去給他,買藥時,又遭遇了第二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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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鋪的人不僅態度極差,放的高利貸利息還很高。因為背靠的是地主鄉紳士,對這些窮人,他們很是輕蔑。自尊心很強的魯迅,為此吃了許多苦頭。後來遭遇的這些事,常常在魯迅的文章中出現,也改變了他的許多想法。三、父親的早逝1896年,魯迅15歲的時候,父親周伯宜因病情加重,年僅36歲就離開了人世。這對尚還未成年的魯迅所帶來的打擊,可以想見。而除此之外,家中的一位長輩的做法,讓他的心情更加沉重。被族人排擠壓迫,就是影響了魯迅的第三件事。當時周伯宜去世沒多久,魯迅就被族人叫去了開會。他們要商量的事,就是重新分配地方,減少他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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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很少接觸社會的魯迅哪裡招架得住這些,他說要向祖父周福清商量,不肯署名時,遭到了族裡的祖父周玉田的厲聲喝斥。族人無不嚴厲地逼迫魯迅,一定要簽字畫押。父親早逝,留下尚且不能主事的魯迅,以及軟弱易欺負的母親。魯迅的境地有多難熬,可想而知。因此孤兒寡母任憑別人欺凌,給魯迅的心中埋下了憤怒的種子。其實魯迅與周玉田的關係,倒不至於很壞。魯迅後來回憶:“這老人是個寂寞者,因為無人可談,就很愛和孩子們往來,有時簡直稱我們為‘小友’。在我們聚族而居的宅子裡,只有他書多,而且特別”。周玉田在他眼中其實十分慈祥,很愛好藏書,而魯迅也很愛去他家裡看書。分房事件有些誤會,按人口分房是族人商議的辦法,後來魯迅一家還得到了了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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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魯迅早已依靠自己的文筆,養活了家裡15個人。即便是在家中困難之時,魯迅也不曾辭退這些僕人,大抵是因為自己已經感受世態炎涼,推己及人,希望自家僕人能少些苦楚吧。雖然日子過得有些狼狽,但魯迅的形象卻是高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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