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張雨劍承認與吳倩已婚生子:正常戀愛結婚?
3月15日,張雨劍發文承認:“正常戀愛結婚,有一個可愛的小孩子,法律手續齊全。你實在不該拍我女兒還把我女兒名字給曝光出來。這次沒保護好她是父母失職。她媽到現在都很自責也很難過。別有下次了。”據悉,兩人於2018年合作《我只喜歡你》,2019年被拍到牽手及同回酒店但均否認,2020年8月再被拍到一起做頭髮。
這次的張雨劍事件,不得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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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藉自己的一己之力,拉高了吃瓜群眾對於娛樂新聞的接受範疇。從張雨劍的措辭來看,張雨劍認為吳倩是故意曝光女兒存在,一股怨氣與怒火埋藏在字裡行間。
有網友認為,段落的用詞都有意削弱禮讓吳倩的存在感,準確的說是削弱吳倩與他情感上的聯絡。通篇下來除了對狗仔和吳倩的怒火之外,就是想給女兒名分,就連結婚這兩個字都是為女兒寫的。
“你實在不該拍我女兒還把我女兒名字給曝光出來”這句話不僅是對狗仔講的,更是對吳講的。這是張對吳的指責,指責她為了名分不顧小孩子被曝光以後的風險。張的用詞很有意思,小孩是跟吳在一起被曝光的,他也承認是自己的小孩,而且結婚了,可是他用詞卻是“我女兒”而不是“我們的女兒”,還在一句話中連續用了兩次,明明第二次可以用“她”做為指代,所以這是強調:即使有女兒,也想跟你撇清楚。
“這次沒保護好她是父母的失職”這句話即是對吳的指責也是對她的諷刺,諷刺她故意曝光小孩作為母親失職。小孩是因為跟著她出去吃飯被曝光的,所以“這次+父母+失職”很容易看出來他是在指責吳。
“她媽到現在都很自責也很難過”這是刺裸裸的諷刺。用了“她媽”而不是“倩倩或者我老婆”,諷刺她假惺惺:你是小孩她媽,卻用這種可能傷害小孩的手段來逼迫我,還假惺惺的難過,你是該好好自責。按理來說,既然說了結婚,小孩又那麼大了,第一次承認小孩身份的時候,也應該與老婆秀秀恩愛,至少語氣上展現出兩人親暱的樣子,在大眾面前完成兩人關係的轉換,但是他好像一直努力的撇清與吳情感上的聯絡,只說了事實:戀愛結婚,兩人有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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