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府到汴京城兩小時車程,楊志二十天才到黃泥崗,他被誰坑了?

楊志在黃泥崗丟了十萬貫金珠寶貝的生辰綱,也丟了升官發財的最後希望,只好跟花和尚魯智深鳩佔鵲巢,打死了金眼虎鄧龍,當了二龍山二當家,最後在徵方臘途中病逝于丹陽。

從黃河翻船到被林沖打劫,從被高俅斥退到怒斬牛二,

倒黴的楊志一步一個坎兒,好不容易有了鹹魚翻身的機會,又被晁蓋吳用智取生辰綱——其實他要不是得罪了太多同伴,回去向梁中書說明情況,也未必會受到多嚴重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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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的倒黴,可能跟他的暴脾氣有關:押運花石綱,其他九位殿司制使官安然無恙,他偏偏在黃河裡被大風吹翻了船——如果運棉花還有情可原,吃水極深的石頭船被吹翻,那就極有可能是被人在船底鑿了窟窿。

楊志是“五侯楊令公之孫”,一直在皇城根兒長大,既不知道江湖險惡,也不會體察下情,他的自作聰明和囂張跋扈,恰恰是他丟失生辰綱的主要原因:大名府(河北省邯鄲市大名縣)到汴京城(河南省開封市),開車只需兩小時,楊志走了二十天,居然才走到河南省南樂縣西邵鄉五花營村的黃泥崗,出發地到事發地,只隔了七十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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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說明楊志走了彎路,咱們還是來看看地圖:大名府到開封二百公里,正常車速只需兩個小時,要是快車手,一個半小時就到了;黃泥崗確實是大名府到汴京城的必經之地,但是距大名府卻只有三十五公里。

這就是說,能日行四五十里的楊志押運隊,在二十天之內,就在大名府附近轉圈子了,大家精疲力盡之際,才來到黃泥崗送貨上門——如果再晚來幾天,晁蓋等人就被曬成人乾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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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從大名府走到黃泥崗足足走了二十天,這在水滸原著中是有記載的:

“此時正是五月半天氣,雖是晴明得好,只是酷熱難行……當日客店裡辰牌時分慢慢地打火 ,吃了早飯行,正是六月初四日時節,天氣未及晌午,一輪紅日當天,沒半點雲彩。”

從五月十五左右走到六月初四,正好走了二十天,但是很明顯,楊志是被人忽悠了:

“只是起五更,趁早涼便行,日中熱時便歇。”

五更就是從凌晨三點開始,楊志迷迷瞪瞪抹黑出發,根本就辨不清東南西北,所以在大名府轉了二十天,累得伸著舌頭喘氣,其實才走出七十里地,每天那四十里行程,就是“周遊大名府好山好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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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哥楊志是個路盲,所以梁中書很周到地給他安排了嚮導兼監軍:

“怕你不知頭路,特地再教奶公謝都管 ,並兩個虞候和你一同去。”

楊志和老都管、虞候是不需要挑擔子的,十萬貫金珠寶貝和梁夫人(蔡小姐)的一擔禮物,都由十一位軍漢分擔,其負重可想而知。但是楊志才不管底層士卒的死活,甚至連客氣話都懶得說:

“那十一個廂禁軍,擔子又重,無有一個稍輕,天氣熱了,行不得;見著林子便要去歇息。楊志趕著催促要行,如若停住,輕則痛罵,重則藤條便打,逼趕要行。”

對高太尉和梁中書卑躬屈膝,對手下人員非打即罵,生辰綱不丟,那句真沒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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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面獸楊志的做派,讓我們想起了某位老闆娘:人命不如狗命貴,在楊志眼裡,一千個士兵的性命,也不如贓官送給奸相的一擔子禮物貴重。

楊志對上諂媚,對下驕橫,自然不會有好果子吃,所以大家就在路上轉圈圈——認路的老都管等人故意帶著他走冤枉路,那意思很明顯:按這種走法,或許能趕上蔡京明年的生日,至於楊志會受到怎樣的責罰,那大家都只會偷笑著看熱鬧。

看到這裡,讀者諸君肯定已經明白了:楊志丟失生辰綱是被人坑了,而他一路上的暴虐表現,讓人對他可憐不起來——這個虎倀,活該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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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按照梁中書的安排,今年的生辰綱未必會丟:

“著落大名府差十輛太平車子,帳前十個廂禁軍,監押著車,

(汲取去年被強盜劫奪的經驗教訓)

多著軍校防護送去便了。”

我們看北宋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那裡面就太平車——用四匹或兩匹健騾拉的平板車,走起路來極其平穩,所以才叫太平車。

用騾車拉著金珠寶貝,再加上大批軍人護送,即使是當時只有林沖等五個頭領的梁山強盜,也未必敢明火執仗來搶。

更重要的一點,是四條腿總比兩條腿快,四百里地,有個三五天就到了,而且押運人員還可以坐車,根本就不用那麼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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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楊志為了渲染此行的辛苦艱險,偏要折磨那些可憐的軍漢:

“若依小人說時,並不要車子,把禮物都裝做十餘條擔子,點十個壯健的廂禁軍,卻裝做腳伕挑著;只消一個人和小人去,卻打扮做客人,悄悄連夜上東京交付,恁地時方好。”

楊志這種腦袋進了八斤水的想法,讓點評水滸傳的金聖嘆也憋不住笑:

“ 楊志裝扮甚善,但生辰之風已動,而公孫勝詭計多般,未行先知,豈得逃躲,畢竟被劫,何其不戒去歲之禍哉?”

本是不知江湖險惡的公子哥,偏要學江湖調調兒,而且一路上囂張跋扈,讀者諸君請試想一下,這十萬貫生辰綱,豈不是要主動送給沿途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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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行不取利,隔行如隔山。楊志還沒出發,生辰綱就已經引起了各路江湖好漢的垂涎:赤發鬼劉唐知道,入雲龍公孫勝知道,其他綹子也不可能不知道,這就看誰先下手為強了。

楊志自作聰明,而且不知道團結同伴,他在大名府七十里範圍內繞了二十天圈子而沒出事兒,已經是萬幸了。到了黃泥崗,即使吳用的“智取”破綻百出,楊志也不可能不上當——菜鳥走江湖,最後肯定要變成燒雞。

細看楊志丟失生辰綱的前因後果,我們不僅要拍手稱快:贓官送給奸相的民脂民膏,一該丟;押運官楊志諂上欺下,二該丟;菜鳥楞裝老江湖,三該丟。

性格決定命運,如果楊志不是自作聰明而是按照梁中書的意見請地方軍隊沿途護送,晁蓋等人根本就不敢下手;如果楊志對手下好一點,也不會走那麼多彎路。

於是這裡最大的問題就出來了:楊志丟失生辰綱確實是活該,但是他二十天走了七十里,這又是誰把他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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