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對不起,我離婚給您丟人了”

親愛的女兒:

昨晚,爸爸收到了你的簡訊了。

你說,你離婚了。

你還說,對不起我,因為離婚給我丟人了。

傻孩子,你沒有對不起我,也沒有給咱們家丟人。

爸爸很心疼,因為一直以為我的寶貝女兒過得很幸福,沒想到我的閨女也學會了報喜不報憂。

爸爸也很愧疚,愧疚自己當初沒幫我女兒把好關,也沒有細心關注你的婚姻狀態。

讓我千嬌萬寵長大的閨女,短短几年看盡人間醜惡,嚐盡了過去二十多年沒有吃過的苦。

爸一整晚睡不著,便半夜起床提筆給你寫下這封信。

“爸,對不起,我離婚給您丟人了”

何為婚姻

錢鍾書先生曾在《圍城》中這樣寫道:

“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來,城裡的人想出去。”

愛情,生育,生活,責任,兩個人的相處,兩個家庭的結合……

“婚姻”這個東西,怎麼看都是一個宏大的課題,包含了太多太多的意義。

但爸結婚三十多年來,最大的感受是——

婚姻存在最本質的意義應該是:兩個人在一起時,一定要比一個人的時候過得更好。

“爸,對不起,我離婚給您丟人了”

如果你的伴侶沒能力為你遮風擋雨,反而他本身就是風雨,那為什麼要結婚呢?

年輕人總覺得愛情就是一切,只要相愛一切都不是問題。

但是,濃情總有冷卻時,盛寵終有褪色日。

愛得再濃烈,終究還是要回到柴米油鹽、雞毛蒜皮這些小事上。

當你們真正開始面對這些問題時,問題就暴露出來了。

婚姻的真正價值,有時並非體現在什麼大是大非上,而是那些微小的細節。

當天氣降溫,有人能提醒你加件衣服;

當你晚上加班回到家的時候,你能看到客廳裡有一盞燈能夠等著你;

當你有什麼事不吐不快,想要訴說的時候,有一個人傾聽你……

人生中的高光與陰暗,都有人陪著你,幫助你,為你的快樂而快樂,為你的悲傷而悲傷。

如果這些都沒有,那兩個人是不會在一起長久的。

“爸,對不起,我離婚給您丟人了”

電影《花樣年華》裡,張曼玉扮演的蘇麗珍在得知丈夫出軌後說過這樣一段話:

“我從來沒有想到原來婚姻可以這麼複雜,還以為一個人做好就行了。

可是兩個人在一起,單是自己做得好是不夠的。”

婚姻最好的狀態,不是彼此消耗,而是勢均力敵;不是孤軍作戰,而是共同成長。

《剩者為王》裡金士傑先生說的那段話,代表了全天下父母的真心:

我的女兒,應該想著和自己喜歡的人,白頭偕老的去結婚。

昂首挺胸的,特別硬氣的,憧憬的,好像贏了一樣。

在我這裡,她只能幸福,別的不行。

在爸爸這裡,也是一樣。

生下你養你成人,支援你結婚,不是為了讓你嚐盡人間苦。

不是為了讓你延續香火,而是想讓你體驗下屬於你自己的幸福。

而如今,你選擇離婚,作為你的父親,也會無條件和你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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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為了幸福,離婚也是

時至今日,還是有太多人將“離婚”妖魔化了。

傳統觀念裡,大家覺得離婚就意味著婚姻失敗,人生失敗,孤獨終老。

特別是離了婚的女人,更是要承受更多的偏見和歧視。

確實,不得不承認,離婚對於一個人的打擊和傷害是巨大的。

婚姻不是兒戲,離了婚,你需要對孩子負責,需要分割財產,需要面對生活不確定性。

但爸爸想告訴你,如果這一切,你都能夠承受,

又或者說對你來說是一種解脫,能夠讓你重回快樂的懷抱,那我和你媽就都支援你。

低質量的婚姻,不如高質量的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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