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你要做那麼多事?

為何你要做那麼多事?

最近看到有人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假如你想把茅臺這個著名的品牌做壞、做爛,你應該怎麼去做呢?

這個問題應該不難,畢竟,想做好一個品牌很難,但是想要做壞一個品牌,還是很容易的。

比如說,你用茅臺這個牌子,去推一些很便宜的酒,比如說茅臺葡萄酒、茅臺黃酒、茅臺啤酒、茅臺……等等。

你還可以去做一些茅臺品牌的飲料,比如說茅臺可樂、茅臺礦泉水、橙汁等。

甚至不僅僅是喝的,你還可以去做其他的消費產品。比如說茅臺電腦、茅臺手機、茅臺空調等一起搞,持續不斷地推出更多的茅臺品牌產品。

另外在品控上做得鬆一些,五年出廠的規矩不再遵守,市面上的冒牌、假貨也不管。就這樣,做個十年八年,那茅臺這個品牌,可能就會徹底做爛掉。

上面說的是大概內容,小編只是簡單複述下,說的是怎麼毀掉一個品牌。

看到這裡,很多人知道上面說的話,其實一種反諷了。目的是用這個例子,讓人思考其中的道理、事情。

為什麼茅臺管理人員,沒有像上面說的那樣做呢?

這大機率不是因為人家有什麼定力,因為就連我們都知道,茅臺酒本來就是一個很好的產品,只要把茅臺酒,確切說是茅臺白酒做好,就行了。其他的壓根不用去做的。

寫到這裡,上面說的內容,其實就是在讓我們也反問一下自己:

你每天那麼忙,在做很多事情,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手頭在做的事情,很有價值,你為什麼不只專注做這件事情呢?

你要是能做好一個東西,為何你還要做,那麼多不好的東西呢?

說來說去,還是得堅持你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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