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假設,不同的現實。

上週寫了成都四十九中學生死亡墜亡:不同的假設,不同現實。

今天就再詳細分享這部分的一些思考和見解,一起來領略人的複雜與魅力。

每個人都會對互動中的行為進行解釋與評價,然後做出不同的迴應的。

最常見的,孩子告訴父母說,自己不想去上學了,請看不同的人會怎麼解釋。

媽媽可能會解釋為:是不是身體哪兒不舒服了,生病了嗎?

爸爸可能會解釋為:是不是在學校遇到霸凌了?

哥哥可能會解釋為:是不是作業沒完成,怕老師罵。因為我知道弟弟的老師很兇。

精神分析家會解釋為:是不是是由於孩子早起成長過程中留下的心裡創傷導致的。

兒童發展學家解釋為:這是孩子的分離焦慮導致的,因為孩子才上一年級。

家庭治療師會解釋為:孩子可能在保護家庭穩定,因為父母關係一直不好

。。。。

不同的人,會有很多不同的解釋,據此產生不同的評價,據此不同的迴應。

上面的人,對應可能會做出一些與解釋匹配的迴應。

媽媽,可能會詢問孩子,哪兒不舒服,如果有的話,可能會幫忙請假,帶著去醫院檢查。

爸爸,可能會詢問孩子,跟同學相處怎麼樣。如果不好的話,可能會去找老師。

哥哥,可能會直接嘲笑弟弟膽小怕事兒,怕老師或者喜歡找藉口,作業沒有完成就沒完成。

兒童發展學家,則可能會去詢問孩子感受,最近狀況,以及會做一些緩解焦慮的措施。

精神分析家,則可能會去詢問孩子的養育史、成長史,生活史。

家庭治療師,可能就會問孩子,誰先注意到自己不上學的,誰的反應大?去探索家裡動力去了。

上面的例子表明不同的人真的會產生很多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解釋,據此產生不同行為。

會交流是很重要的,因為沒人知道另外一個人內心的想法。

另外,對所有解釋做一個歸類,也是認識世界的兩大哲學:

因果論型別解釋和目的論型別解釋。

要申明的是:

因果論與目的論,並不是哲學家發明出來的,而是對人類行為活動認識的高度抽象的提煉,其複雜程度遠比本文提到要高,對人類社會影響是全方位的。

分別來看看因果論與目的論解釋

因果論視角

人類意識生活中主導的視角,理解起來也很簡單:A(因)→B(果),歷史(之前)發生了什麼。

媽媽認為是孩子身體不舒服讓孩子不想去上學的;

精神分析家認為是孩子早期創傷讓孩子不想去上學的;

兒童心理學家認為是孩子處在分離階段,自然會有的分離焦慮,讓她不想去上學的;

因果論帶來效果是:

行為的發生都是有理由的,以及最重要的推論:不是我的錯。

因果論很像是一個免責申明!

是不是很熟悉,在我們自我辯護的時候,因果論是大行其道的!

就像這個孩子不上學,

如果真的是生病了,我想不去上學是一件可以被理解不合包容的事情。

如果的確是因為早期創傷,讓孩子有狀況,比如與他人相沖突不斷,那麼孩子不去上學也是可以理解的。

目的論視角

目的論說的行為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出發的,是有功能的:B(果)→A(行為)。

爸爸的解釋,認為學校有霸凌,孩子不去上學為了保證自己安全。

哥哥的解釋,認為老師很兇,弟弟不去上學為了不被老師教訓,因為作業沒做好。

家庭治療的解釋,認為夫妻關係不和,孩子不去上學是為了保護家庭,因為自己不在爸媽可能就會吵架,會分開。

目的論帶來的效果是:

行為都是為了特定功能被組織起來的,以及最重要的推論:我是有選擇的。

目的論很像承擔申明

是不是也很熟悉,在我們要求指責別人的時候,目的論也是大行其道的。

就像這位哥哥解釋一樣,

就會有一些指責弟弟的意味在裡面。

可以看到每個人都會在不同的場場景中,不自覺地使用的兩種解釋方向。

這兩者沒有孰是孰非的,都在日常生活中豐富的呈現。哪種好用就用哪種,如果一種解釋型別總是碰壁,那不妨換換另一種解釋型別。

就像在諮詢中,處在不同階段,我們會採用不同解釋型別。

如果當事人很弱,能力還沒成長起來,那麼因果論是能夠幫助到他們免責,照顧好自己,培育自己;

如果當事人有了力量(或者一開始就有),那麼目的論解釋就是賦能的,能夠推動當事人作出新的嘗試,進而有改變發生。

總之,無論哪一種型別解釋,最終我們要達到的目標是:支援到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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