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求前女友,去嫁個有錢人

我求前女友,去嫁個有錢人

作者:張十三

01

8年之前,郭遠剛追到方可那陣,大家都說,郭遠這傻小子,一定是個有錢人。

每逢此時,郭遠也不說話,雙手環住懷裡的方可,一面傻笑,一面收集四面八方羨慕的目光。

誰都不知道,方可是怎麼被郭遠這個傻小子騙到手的。

那天下午,方可和朋友騎車去圖書館,寬敞的林蔭路上沒有幾個人,一手拍著籃球的郭遠和同學打球回來,郭遠這個毛小子,一路倒著走,一路炫技。

轉身一跳,迎面直接撞翻了驚慌失措的方可,連人帶車直接栽到了路邊。

郭遠揹著方可一路跑到醫務室,方可在後面沿路喊了一路我能走,你揹我幹啥,但郭遠就是不聽,跑的大汗淋漓。

小傷,包紮一下,就能走路了,但郭遠硬是留下了方可的聯絡方式,三天兩頭跑到人家宿舍樓下送飯買水果。

為啥,喜歡上人家了唄,郭遠和朋友說,怪不得那兩天我左眼皮總跳,原來是老天要給我安排一個老婆!

沒有人能比得上郭遠的死皮賴臉。

第一次和方可表白,她不同意。郭遠不氣也不鬧,就這樣陪著,白天吃飯,他去食堂打好飯,晚上打水,他提前打好送到她的樓下。

沒啥驚天動地的大事件了,一開始郭遠表白覺得臉紅心跳,到後來他每日一表白,到第36天的時候,方可問他,你是真心的嗎?

郭遠說,天地可鑑,我要不是真心的,天打雷劈,這位方女士,你該過來捂住我嘴不讓我說了。

方可一笑,就算是答應了。而後整個學年也都知道了,那個100個人追都追不到的姑娘,成了一個傻小子的女朋友。

兩個人就這樣膩著,一膩就是四年。

02

畢業彷彿是一夜之間的事。

拿了畢業證,大家一起喝了酒,唱了歌,數不清的情侶流著淚分了手。

那年,郭遠拉著方可的手,一頭扎進了現實的洪流。

剛畢業的實習生,薪水低的可憐,2000塊一個月,房租就要佔去大半,郭遠滿腔的熱血,看到2000塊這個數字,就涼了一半。

彼時,正是網路小說盛行的年代,那些簽約了網站的大神,每個月輕輕鬆鬆就能拿到幾十萬的稿費。

和2000塊一個月的實習生相比,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郭遠沒有太多猶豫,乾脆窩在家裡寫小說,構思一些天馬行空的故事,同時也做著某天可以爆紅的夢。

而方可呢,每天揹著7,8份簡歷穿梭在各個公司面試,只要人家給她個機會,她一定把自己和作品從頭介紹到尾。

寫稿的日子是枯燥的,一開始,郭遠洋洋灑灑的寫了幾千字,他對自己的文筆有著莫名的信心,總覺得自己和大神寫的東西相差無幾。

而真的上傳上去才發現,幾千萬的閱讀網站,只有不出兩位數的閱讀量,偶爾能有一條評論他故事的人,還是因為發現了他的錯字。

但郭遠不服,稿子還是要繼續寫下去的,可再次提起筆的時候,他卻有些忐忑不安,他在本子上寫了十幾種故事的發展,而後又逐個推翻。

幾千字的文件被刪成幾百字,在熬上一個晚上,又變成了幾千字,結果都是一樣的,沒幾個人看,他花了一天一夜的心血,最後的閱讀量,只有7個。

彼時方可已經找好了工作,在一家廣告公司做設計,月薪3500,加上獎金一個月拿上5000應該沒啥問題,而郭遠呢,他拎著一罐啤酒,日復一日的坐在電腦面前發呆。

寫不出稿子的日子是痛苦的,雖然不用出去工作,但他幾乎每天都會早上6點準時起床,開啟電腦對著鍵盤發呆。

大多時候,他寫的那些故事都是沒人看的,即使沒人看,他也覺得要堅持下去,因為他總覺得,自己有天會火,會出名,會給方可更好的生活。

方可一個人在工作掙錢養家,他心知肚明,只要方可不在家,他從來都去超市買最便宜的蔬菜,拿回家過了油撒了鹽,就算是菜。

日子再苦,他都能忍,他每天在電腦前面坐上十幾個小時,長篇短篇,他寫了數不清的故事。

而那間夏天沒有空調的老房子,方可也陪他熬過了數不清的日夜。

03

方可想過這樣的日子嗎?說實話,鬼才想。

捨不得買新的衣服,不敢買貴的護膚品,每天穿著基礎款的優衣庫在公司加班到深夜,你問任何一個女孩子,她們願意過這樣的日子嗎?

但方可也知道,她是愛郭遠的,成年人的愛早就不是掛在嘴上的甜言蜜語了,而是他想做什麼,陪他,支援他。

那段時間裡,方可是郭遠唯一的粉絲。

平常下班回來,她最常做的事就是和郭遠坐在一起看他的故事,挑錯字,討論情節,這的故事是不是太突兀,那的結局是不是很牽強。

每逢方可發工資,兩個人就去最近的商場去排上幾個小時隊去吃上一頓外婆家,去看一場特價的電影,那些勒著褲腰帶的日子裡,這就是她們最幸福的事。

彼時方可的工資已經漲到了6000,郭遠的小說也漸漸有了點起色,但仍舊差的很遠,一個月收到的稿費不足1000。

從地鐵到出租屋還有近三公里的路程,有的時候回的晚了,沒有公車,兩個人就手拉手走著回家,方可說累,郭遠就一把背起她,和他們第一次見面那樣。

這條几公里不到的小路上,郭遠許了數不清的願,他要掙錢買房,買車,他要帶方可去高階的餐廳,給她買最好看的裙子。

很多時候,走了一天的方可,就這樣趴在郭遠寬闊的後背上,做了一個又一個的夢。

但夢總有醒的那一天,迎接他們的,是更殘酷的事實。

04

兩個人處的久了,自然是要考慮起未來的,眼看著別人家的子女都陸續結了婚,成了家,方可的父母也開始著急。

第一次來家裡吃飯,郭遠緊張的很,他在網上查了很多遍第一次去準岳父家要帶上什麼禮物,但網上那些花裡胡哨的答案裡,他一個也買不起。

最後,他跑到家裡附近的水果店,咬咬牙買了幾種平常碰都不碰的進口水果,但放在廉價的塑膠袋裡,還是有些寒酸。

方可的父母,遠比郭遠想象中要和藹的多,大家一起聊學生時代,一起聊父母長輩,最後話題,不由自主的落在了現在的工作上。

當郭遠說出這大半年都在家裡寫小說沒找工作時,方可父母臉上的笑意已經所剩無幾,而他再說出是方可掙錢養了他大半年後,話一出口,兩個人都變了臉色。

飯吃到一半,方可的媽媽就把她叫到另外一個房間,目的很明確,家裡不可能讓她和這樣的男孩繼續吃苦。

方可的爸爸的表情,比他剛進門時要嚴肅的多。

“我這個女兒啊,從小到大,從來沒吃過什麼苦,我工資幾十塊錢的時候,就能花十塊錢給她買上她要的那個洋娃娃。”

“不用你說,我能想象到她這半年吃了多少苦,其實也不是叔叔說什麼,你要真的喜歡她,也該找個像樣一點的工作了吧。”

“再說,如果你們真的準備結婚,是要買房子的,首付我們老兩口可以跟著拿,但是你們年輕人,怎麼也要把月供還上吧。”

“我們可兒願意吃苦,但不代表她應該吃苦啊!”

那天晚上仍舊是那條長長的小路,郭遠揹著方可,兩個人一路沉默了好久,他能感覺到後背上溼了一片。

“郭遠,我好累啊。”

05

整個晚上,郭遠都沒有睡著,他對著電腦,看著一篇又一篇的故事。

最新的帖子下,已經有了十幾個回覆,有人說寫的真好,有人已經成了他的鐵粉,光是打賞,就送了幾十塊。

但郭遠清楚,這幾十塊錢買不了房,更不能給她一個更好的生活。

可如果找一份月薪幾千的工作,就能買房就能養的起她了嗎?一年都堅持了,為什麼不能再堅持下去?

天亮之後,他還是做下了決定,他要寫下去,他能行。

方可呢,自然也是支援他的,一個女人為了愛人的付出,是沒有底限的。

彼時的郭遠雖然收入微薄,但起碼付得起房租,日子照舊還是清貧的很。兩個人總以為這樣慢慢的熬下去,日子總會好起來的。

期間幾次郭遠聽方可和家人發生過激烈的爭吵,大概是,家裡人給找了一個條件比較好的同學家孩子,但方可不肯,甚至發火。

意外是突然來的。

那天方可下樓分了神,樓梯上跌下去,腿骨骨折,傷到的地方緊挨著神經,必須馬上做手術。

而他身上的錢,連住院的押金都不夠。

他在家裡借了兩萬塊,加上自己的存款,也不過剛剛好動手術而已。

普通的病房,幾個人擠在一起,方可說不想穿舊的病號服,但彼時的郭遠,再也拿不出一件新衣服的錢了。

沒人知道是誰通知的她爸媽介紹的那個男孩,為了不爸媽擔心,方可甚至沒敢和家裡說一個字。

但是那個男孩知道了,他給方可換了病房,買了新的病號服,就連醫院的營養餐,也換成了最好的那種。

郭遠拎著雞湯到病房的時候,才知道有人來看她,轉了病房。

06

隔著玻璃窗看見她的樣子,郭遠先是很放心,而後是發自內心的自卑。

方可和他受的苦,夠多了。

跟著他,有什麼好處?高階的病房住不起,營養餐吃不到,甚至連一套像樣的病號服都買不起。

他不能再這樣了。

和方可說分手那天,她正準備出院,打電話叫郭遠來收拾東西后,兩個人準備打車回家。

沒走回家的路,而是直接把東西送到了她爸媽那裡,郭遠先開的口:

“我們分手吧,求你了,我想你過的好一點,我想能有個比我條件更好的人,能給你更好的生活。”

方可說:“那個是誤會,我們之間沒啥,錢是我問他借的,會還。”

郭遠說:“不是這個原因,我不能再耽誤你了,我對不起你。”

方可說:“我能和你一起吃苦,我們一起熬過這兩年,以後什麼都會有的,我願意陪你吃苦。”

郭遠沉默了很久,還是下了決心:“可是我不願意。”

郭遠和方可,終究還是分開了。

他自始至終都覺得,自己是個不負責任的男人,既給不了她未來,又不想耽誤了現在。

堅持寫下去,不知道哪一天才能出頭,也就意味著,方可和她受苦的日子,也不知道哪一天才能出頭。但就此放棄,他一輩子都不會甘心。

自私也好,不負責任也好,郭遠這個決定,做了就是做了。

一別就是許多年。

07

郭遠終於火了。

7年之後,他的故事被改編成了電影,光是版權費就給了幾十萬,彼時的網文社群雖然被淘汰了,但他卻在微博上有了幾十萬的粉絲。

他再也不用擔心自己推送出去的故事無人問津了,再也不用擔心上個月的稿費不夠交這個月的房租,除了方可,他什麼都有了。

而方可,在父母介紹下,找了個有錢人。

聽說也是個高材生,家裡開著幾家連鎖超市,大概方可想要的,他都能滿足。

那天籤售會上,方可也來了。

她還是老樣子,只不過頭髮梳成了中分,站在人群中,郭遠望向他的眼睛亮晶晶,彷彿周圍的人都成了虛影。

他站起來想揮揮手,身後一手抱著孩子的男人湊到她身旁,輕輕地吻了她一下,她接過孩子,笑靨如花。

隨後兩人轉身從隊伍中抽了出來,背影消失在他的眼底。

“孩子太鬧,總要找你,原來你也喜歡這個作家的書啊,我也覺得他寫的特別好。”

“對,他寫的特別好,我挺喜歡的,以前喜歡。”

作者簡介:28歲小鮮肉大叔,13線情感作者,所有女性的孃家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