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王禮考七.君臣冠冕服章

《文獻通考》.王禮考七.君臣冠冕服章

《文獻通考》是一部詳盡的中國古代典章制度史,全書包括二十四門,三百四十八卷。其中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徵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輿地、四裔,凡十九門,因唐代杜佑編纂的《通典》,迄於天寶。天寶以前的內容,馬端臨就《通典》已有的材料加以補充;天寶以後至宋嘉定之末,則另行續寫。其餘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等五門,為《通典》所無,全部是馬端臨蒐集新材料寫成的。

《文獻通考》取材極為廣泛,除了各朝正史、歷代會要、《資治通鑑》等史書外,還採用了私家著述的史書、傳記等有關典章制度的記載。這些史籍記載就是“文”,“文”的意思是典籍。此外,在敘事中還引用了很多當時臣僚的奏疏和學士名流的議論。這些奏疏、議論就是所謂“獻”。“獻”的意思是“賢者”。因為作者希望透過這些資料,對各項典章制度進行融會貫通、原始要終的研究,故取名為《文獻通考》。因此,《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論之雲:“大抵門類既多,卷繁帙重,未免取彼失此。然其條分縷析,使稽古者可以案類而考。又其所載宋制最詳,多《宋史》各志所未備,案語亦多能貫穿古今,折衷至當。雖稍遜《通典》之簡嚴,而詳贍實為過之,非鄭樵《通志》所及也。”

三、《文獻通考》與《通典》比較

《通典》,由唐朝宰相杜佑編撰,是中國古代第一部典章制度的通史著作,在其影響下,唐代以後出現了不少的典章制度專著,其中就包括《文獻通考》。但是,《文獻通考》與《通典》相比也有很多的不同之處。

首先,在內容方面。馬端臨認為“杜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但“時有今古,述有詳略,則夫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不無遺憾”。為此,他以嚴肅的態度另行撰寫。《文獻通考》分為田賦、戶口、徵榷、選舉、職官、樂、兵、弄、學校、錢幣等二十四門,在《通典》的基礎上廣泛地蒐集史料,詳細地加以考證,去偽存真,歸類分目,如:作者將《通典》的《食貨典》細分為《田賦》、《錢幣》、《戶口》、《國用》等八門;自《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等5門為《通典》所未有。《通典》以《食貨》為首,說明杜佑對國家經濟的重視;鄭樵《通志》移之於《選舉》、《刑法》之後;而馬端臨更將之列於全書之首,且增加為8門之多,可知馬氏對經濟的重視更超過杜氏、鄭氏。《通典》之《禮典》100卷,佔去全書1/2,而《通考》之《社郊考》則3門才60卷,不及全書1/5。又《兵考》一門,詳列古今兵制沿革,使《兵典》只敘用兵方法的偏差得到改正,做到了“凡敘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以歷代會要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徵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錄”,“凡論事,則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記錄,凡一語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採而錄之”。如果“載之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辯而未當者”,他就“研精覃思”,“竊以己意而附其後”。

其次,《文獻通考》的寫作宗旨同《通典》大相徑庭。杜佑撰修《通典》的宗旨主要在於總結歷代典制的得失, 從中吸取教訓, 以便“將施有政”, 因而它只是一部政書, 作為唐朝政府施政時的參考;馬端臨撰修《通考》的目的主要在於研究歷代典章制度沿革的自身相因關係,並探索歷代典制不斷髮展變化的原因, 以尋求歷史的發展規律。因此《文獻通考》的側重點不在於總結歷史經驗而“將施有政”, 而是一部重要的學術著作。同時, 實際上,《文獻通考》的撰修, 不但吸收了《通典》之長, 而且上承正史志表, 下取會要的有益因素, 綜合而臻完備。因此可以說《文獻通考》的寫作目的和宗旨是完全達到了的。

可見,馬端臨是古代進步的史學家之一,他發展了杜佑所創立的新史書體裁,即以事類為中心敘述歷史發展的典制體,又推進了鄭樵所倡導的會通之義。《通考》與《通典》相比,從內容到形式都有所改變。因此,歷代學者對二書的看法是:《通典》以精密見稱,《通考》以博通見長,各有獨到之處,應互相參證而不可偏廢。

再次,《文獻通考》有獨特的編纂特點。《文獻通考》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其 “文”、“獻”、“注”三者結合為一的編撰方法。馬端臨《文獻通考》的編著方法, 始終掌握“文”、“獻”、“注”三個原則。它基本上是將原始材料按門類排列,然後依時代順序一條一條地記載。《文獻通考》前面有《總序》(即《自序》)一篇, 可以說是全書的綱領。在《總序》裡,馬端臨提出了自己對歷史發展的看法。每一門類的開始又各有小《序》,簡要地說明設立這一類的意圖,並簡要綜述該門類所載內容發展演變的過程。書中內容,凡是作者稱之為“敘事”的部分,即“本之經史, 而參之以歷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 也就是《文獻通考》中的所謂“文”,亦即屬於“史”的部分,一律頂格書寫。凡是他稱之為“論事”部分,即“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 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紀錄”,也就是《通考》中的所謂“獻”,亦即歷代名流學者的“議論”的部分,一律低一格書寫。凡是他自己發的議論, 即“其載諸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辨而未當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則竊著己意,附其後焉。”, 也就是《通考》中的所謂“考”,亦即馬端臨自己的考訂評論或對史事的獨立見解,一律低兩格書寫。每條材料前面,通常冠以“某人曰”;凡引用他父親之言,則作“先公曰”;他自己的意見,一律用“按”字來表示。馬端臨的這種“文”、“獻”、“注”三者結合為一的編撰方法,是創造性的史學編撰方法。

此外,同《通典》相比,《文獻通考》節目明備。馬端臨認為《通典》的不足之處是“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針對這一問題,馬端臨將《通典》的八典增為二十四考,總卷數也由《通典》的200卷增加到348卷。

《文獻通考》的這些編纂特點,是在《通典》的基礎上取得的,他具有較高的史才、史識,吸收前人的成果,反映了當時史學、科學、經濟發展的水平,體現了他那個時代的一些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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