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系統神學——昔元太【第七篇終極論 第二章死後的中間狀態 第三節羅馬天主教所主張的中間狀態】

第七篇 終極論

第二章 死後的中間狀態

第三節 羅馬天主教所主張的中間狀態

基督教系統神學——昔元太【第七篇終極論 第二章死後的中間狀態 第三節羅馬天主教所主張的中間狀態】

1.“煉獄”

1)羅馬天主教主張,有一部分人死後去所謂煉獄的地方,待到進天國以前,使其靈魂得到淨化。

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會完章,“雖然在上帝的恩惠和愛中死,但還沒有完全淨化的人,儘管有了永生的保障,然而為了取得用喜樂進入天國所需要的聖潔,死後必需經過淨化……教會指這些人所經過的淨化叫做“煉獄”……教會關於煉獄的教義,是在“庇連切公議會”與“特連特公議會”上確定的。”(教會憲章第1篇#1030,1031)

*羅馬天主教關於煉獄的教義

(1)沒有得到完全潔淨的人,即仍然犯小罪而未得到相應刑罰的人,為了進入極樂天國,所經過的淨化過程叫做煉獄。

(2)所以,除了若干具有純潔靈魂的人以外,所有的信徒都要經過淨化的過程。

(3)煉獄,是確實能進天國的人所居住的地方。

(4)在煉獄中的人最大的痛苦,是看見上帝的榮耀而不能參加的難受。

(5)他們因望見上帝榮耀卻不能靠近、喪失的痛苦是折磨他們靈魂的實際痛苦。

(6)他們在煉獄的期限,事先不知道。其理由,首先是因為在淨化中的靈魂,不能為自己(福樂)做任何事。其次是,他們相信淨化的期限是根據地上信徒的祈禱或善行,尤其是根據彌撒獻祭來增減他們的刑期。

(7)他們認為教皇擁有煉獄的管轄權。因此教皇對於煉獄有權下赦令,減輕痛苦,甚至結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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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督教反對羅馬天主教關於死後靈魂的居所,煉獄的教義。

基督教反對煉獄教義的理由:

(1)羅馬天主教的煉獄教義是根據馬卡比後書12:45-46,但我們不認定馬卡比書為正典。

就是馬卡比後書的章節,實際也不是指“小罪”,是關於為犯拜偶像不可赦免的罪而死的軍人祈禱的內容。因此,決不能成為支援羅馬天主教煉獄教義的章節。

(2)因為羅馬天主教的煉獄教義,違背聖經的基本教義。

①聖經根本沒有提到在天國與地獄中間有煉獄的事實。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路16:22-23)

本文中“亞伯拉罕的懷”是指天國,“陰間”是指地獄。“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路16:26)由此可見,在天國與地獄中間並沒有煉獄,而有深淵,不能互相來往。

②聖經講明,拯救是上帝的賞賜。但煉獄教義講人的努力可以淨化人的罪,因此違背聖經的基本教義。“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羅5:1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弗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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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先祖臨部

拉丁文“臨部”(Limbus),是“邊緣”的意思。中世紀想出地獄的兩個邊緣,稱為“先祖臨部”與“嬰兒臨部”。

按著羅馬天主教,“先祖臨部”是舊約聖徒的靈魂,在那裡等待主,從死人中間復活,所期待逗留的地方。

先祖臨部被猶太人認為是“亞伯拉罕的懷。”(路16:23)“樂園。”(路23:43)的地方。他們主張,天國在基督實際為世人施行救贖以前未曾開啟過。

3.“嬰兒臨部”

無論異教徒的子孫,還是基督徒的子孫,所有未受洗的孩子的靈魂所居住的地方叫做嬰兒臨部。羅馬天主教認為,未受洗的人,就不能進天國。(約3:5)所以,他們為在地獄受痛苦的孩子們想出開脫的方法。

他們想出,孩子們雖然不能進天國,但他們可以停留在地獄的火焰所不能達到的某邊緣,在沒有得救的指望中永遠居住下去。在那裡他們不受慘酷的刑罰與痛苦的感覺,雖然得不到天國的祝福,但他們可以發揮能力認識上帝、愛上帝、享受自然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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